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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曜日。拟甲第而当衢。王公大臣助之以
金帛。农商富族施之以田庐。其福利之焉
在。 何遵
崇之有馀也。未若销像而绝鑴铸。
货泉可以无费。毁经以禁缮写。笔纸不为
之贵。废僧以从编户。益黍稷之馀 (第 0565b 页)
王侯之居。既营之于塽垲。又资之以膏腴。王
公大人。助之以金帛。农商富族。施之以田庐。其福利
之焉在。 何遵
崇之有馀。未若销像而绝镌铸。货泉可
以无费。毁经以禁缮写。笔纸不为之贵。废僧以从编
户。益黍稷之馀税 (第 0076b 页)
又资之以膏腴。擢脩幢而曜日。拟甲第而当衢。王公
大人助之以金帛。农啇富族施之以田卢。其福利之
焉在。 何遵
崇之有馀也。未若销像而绝镌铸。货泉可
以无费。毁经以禁缮写。笔纸不为之贵。废僧以从编
户。盖黍稷之馀 (第 0159b 页)

不离。是又不可灭其名也。然则汝当奉持者。以是
名字故。

颜丙曰。此是须菩提请佛为法安名。更问如 何遵
奉行持。佛云。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夫妙明
本性。湛若太虚。体既尚无。何名之有。如来恐人生
断灭见 (第 0783a 页)